索 引 号:00825790-0/2018-16666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昌江县十月田镇 成文日期:2018-07-11 00:00
发布日期: 2018-07-11 00:00
为认真贯彻省县消防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安全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理念,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文进平任组长,十月田派出所王年跃所长为副组长,安监、工商、供电、规划所、学校、教育督导办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挥调度,研究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十月田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王年跃所长兼任,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根据全县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以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5、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农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0、医院、诊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四、整改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联合执法形式,集中对以上十项内容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一排查,列出清单,逐项整改。时间:2018年7月中下旬完成。
五、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十月田派出所:负责牵头对全镇各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对易燃易爆单位和市场、商贸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所属直接管理的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消防队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排查;对非重点单位、村(居)委会等单位的排查;对营运车辆进行消防安全监管;负责消防车通道车辆停放管理;负责对民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监管及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等工作。
(二)十月田工商所:负责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在审定、批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的同时,依法对有关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火灾隐患、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经营范围场所,取缔非法经营;对未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证失效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依法暂扣其营业执照,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三)十月田供电所:负责电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用电隐患,迅速做好维修整改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查摸底、隐患整改工作,对达不到隐患整治要求的场所作出相应处理。
(四)镇安监所:负责对涉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单位或场所,以及易燃易爆专项整治中的烟花爆竹储存、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对储存、生产场所建设项目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负责关停或取缔。
(五)镇规划所:负责在建工程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加强对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机构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管;加强在建施工现场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纳入检查内容;负责规划建设消防车通道;负责督促居民住宅区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组织开展住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主体责任。
(六)教育督导办、学校:负责组织各校(园)干部和消防安全工作人员认真排查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以及教学、办公、生活用房中装修、电气线路、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七)各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对辖区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自查,并进行普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志愿消防队,组织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演练,做好辖区内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村广播、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进一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要完善消防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反馈,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