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陶美艳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曾翠敏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陶美艳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曾翠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韩泽雄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骆统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